根据必赢唯一官方网站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和《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行教字〔2021〕14 号)、《关于印发(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校行教字〔2022〕9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晏峻峰
副组长:陈志鹏、周 辉、刘 伟、刘青萍
成 员:成宇骅、瞿昊宇、严 承、刘 军、
彭荧荧、黄爱武、任学刚、孟 斌
纪检员:易 卿
二、推荐程序
(一)在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办法。(9月20日前)
(二)在学院网站按专业公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的学生名单。(9月20日前)
(三)学生根据要求,填写《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向学院提交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学生发表的论文应于当年9月1日前见刊。
(四)审核材料,学院根据综合考核办法,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材料,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9月24日前)
(五)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须签署书面放弃协议,考生签名后学院盖章;排名在其后的学生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推荐指标分配
专业 |
计划分配人数 |
备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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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信息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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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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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准备及推荐名单确定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拟推免资格的申请。由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组织申报,学生按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①完整、认真填写的《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教务处网站下载,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单独交学院,一份作为材料首页装订在后续材料前);
②个人陈述(约 2000 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③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或者在学生科老师处打印);
④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⑤可用于进行申报、奖励加分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竞赛认定范围为《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办字〔2022〕11 号)竞赛目录内,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的竞赛。其中《2023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2023 年新增”的竞赛获奖,认定时间范围: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9 月 1 日,且必须以竞赛获奖证书或正式通知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各学院根据下达的通知对本学院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需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加分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整理后填写《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交至相关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各职能部门不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认定)。
(三)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推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
审查、评议和综合评分,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学院拟推荐名单上报和院内公示。学院将本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材料及拟推荐名单于 9 月 25 日下午 16:00 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 108 室),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初审合格后,学院在院网或其他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
表(此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②各学院申请学生的《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③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
④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此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⑤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结(须包含本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推荐选拔程序、申请人员名单、放弃人员名单以及本学
院推荐意见等)。
(五)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形成学校拟推荐名单,于 9 月 27 日前报学校党委审定。
(六)学校对审定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五、相关规定
(一)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参加一次研究生免试推荐。
(二)学生在申报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免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报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2.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
3.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4.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1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八年制本硕连读、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 425 分以上(含425 分);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合格。
5.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含每年体测成绩),即每学期考试成绩均合格,未参加过补考、重修等过程,如有相关情况则不能参加研究生推免,所修课程(含必修、限选、任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破格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1、2、3、4项要求,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含30%)。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由学校组织赴赛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中,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正式参赛选手,及其它竞赛获国家级前三等次奖项者,或获省级第一等次奖排名前3者。区域性赛事等同于省级级别。本项内容由教务处认定。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教务处认定。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校团委认定。
4.“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第一、二等次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校团委认定。
5.以必赢唯一官方网站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刊物发表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者(文章发表当年进入中科院 SCI 期刊预警名单的刊物除外)。本项内容由图书馆认定。。
6.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者。本项内容由科技处认定。
二、学生推免综合评分构成
综合评分=五年制前四年(四年制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20+奖励分(奖励分明细见附件2、3)
附件2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
一、竞赛类
(一)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全国第一、二、三等次获奖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省级第一、二、三等次获奖者分别奖励6分、5分、3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教务处认定。(注:各类学科竞赛是指:1.教育部委托各学科国家一级学会主办或教育部中医学类、(中)药学类、中西医结合学类、护理学类等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最新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3.湖南省级竞赛指教育厅等单位认可、主办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学院在计算此类加分时,参照《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第二大点第2、3小点执行。即:“学科竞赛若认定为不区分团队成员排序的团体类竞赛(竞赛官方通知明确竞赛不区分团队成员排序或竞赛主办单位出具的盖章官方证明),则所有团队成员按照该等次最高分的一半予以加分。同一竞赛集体奖下设单项奖,单项奖由独立的赛制、评比获得,且有明确的获奖等次(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则按集体奖获奖同等次最高分的一半予以加分;单项奖无明确的获奖等次,不予以加分。单项奖由参加集体奖赛制获得,不予以加分。”个人获奖按相应团队获奖等次标准的一半予以加分。
(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14分、12分、10分、8分、6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2分;全国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4分、2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1分;全国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7分、5分、3分、2分、1分;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省级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省级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奖励3分、2分、1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教务处认定。
(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14分、12分、10分、8分、6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2分;全国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4分、2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1分;全国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7分、5分、3分、2分、1分;省级特等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省级一等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省级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省级三等获奖排名第一者奖励1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校团委认定。
(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14分、12分、10分、8分、6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2分;全国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4分、2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1分;全国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五者分别奖励7分、5分、3分、2分、1分;省级特等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省级一等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省级二等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奖励3分、2分、1分;省级三等获奖排名第一者奖励1分。全国专项赛事参照省级奖项计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校团委认定。
二、科研类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
学生作为主持人立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分别加3分、1分,本加分项由教务处认定。
(二)专利
个人获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10分;集体获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者,依次奖励10、5、3分。本加分项由科技处认定。
(三)论文
以必赢唯一官方网站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
1.在《SCIENCE》、《NATURE》和《CELL》上发表论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每篇分别奖励40分、30分、20分。
2.SCI一区收录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每篇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
3.SCI二区、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15分。
4.SCI三区收录论文,《中国科学》(中文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刊发表或全文转载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10分。
5.SCI四区、E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8分。
6.CSCD、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7分。
7.CSCD、CSSCI拓展库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4分。
8.《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报》、DCM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4分。
9.其它一般期刊,第一作者奖励1分(只奖励一次)。
注:公开发表文章以当年9月1日前见刊为准。
同一论文被全文转载按就高原则计分;同一刊物被多个期刊数据库收录按就高原则计分;SCI收录论文按中科院JCR分区计分;共同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论文分数÷共同第一作者人数计分(其中共同作者须排序在前3)。本加分项由期刊杂志社认定。(注:公开发表文章以当年9月1日前见刊为准。)
三、公益类
(一)在校期间,经选拔后参加的国际认可的全球性组织(如U.N.、UNESCO、UNICEF、WTO、WHO、ICRC等)实习活动,奖励6分。
(二)在校期间,经学校推荐或报批,参加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不含挂靠单位、协办单元等)举办的合法性公益志愿服务(不含各地各类商业、旅游推广等),且获评优秀志愿者,每项奖励2分。
公益类加分设6分封顶,加分项由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四、技能类
(一)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的与专业相关的各类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营销师证书、翻译证书等),每项奖励1分,最多不超过3分。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二级证书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3分、1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中级、初级分别奖励5分、3分、1分。
(三)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甲、一乙证书,分别奖励3分、1分。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奖励2分。
(五)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良好,分别奖励5分、3分。
(二)至(五)项由各学院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应证书予以认定,如证明材料不全,交由教务处认定。
五、其他类
(一)获全国三好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湖南省五四青年奖章称号者奖励10分;获湖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称号者,奖励5分。杏林青马先锋班结业学员奖励1分,本加分项由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服兵役并正常退役者,加5分。本加分项由保卫处认定。
(三)在校期间参与学校组织选派且获得国家、湖南省、学校、国(境)外合作院校提供的全额或部分资助并顺利完成交流任务者,其中赴国外、港澳台合作院校学习一年者,奖励5分;赴国外、港澳台合作院校完成2个星期及以上夏令营(游学项目)者,奖励2分。本加分项由国际教育学院认定。
(四)在校期间,以必赢唯一官方网站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主流媒体(含网络版,不含附属、二级机构)上发表文章,国家级(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省级(如湖南日报)分别奖励3分、1分。本加分项由宣传统战部认定。
注:1.本奖励分计算办法中未提及的奖项,其认定和奖励分值计算办法由学院提出,与相关奖励分认定部门协商讨论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 同一竞赛项目(活动)获得多次奖励者,只取其最高奖励分数计算一次。
附件3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
规 定
为进一步规范、明确《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行教字〔2021〕14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相关细则,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学生推荐排序的规定
学生依据《推免办法》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当出现综合评分相同,需要明确排名先后顺序时,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二、学科竞赛类加分的补充规定
对《推免办法》附件2《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第一条竞赛类(一)规定:“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全国第一、二、三等次获奖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省级第一、二、三等次获奖者分别奖励6分、5分、3分”,进行补充规定如下:
1.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全国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第五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4分、3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2分;全国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第五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3分、2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1分;全国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第五者分别奖励6分、4分、3分、2分、1分。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第三者分别奖励6分、4分、2分;省级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第三者分别奖励5分、3分、2分;省级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第三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2.学科竞赛若认定为不区分团队成员排序的团体类竞赛(竞赛官方通知明确竞赛不区分团队成员排序或竞赛主办单位出具的盖章官方证明),则所有团队成员按照该等次最高分的一半予以加分。
3.同一竞赛集体奖下设单项奖,单项奖由独立的赛制、评比获得,且有明确的获奖等次(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则按集体奖获奖同等次最高分的一半予以加分;单项奖无明确的获奖等次,不予以加分。单项奖由参加集体奖赛制获得,不予以加分。
三、“每学年体测成绩”合格的标准
“每学年体测成绩”达到50分认定为合格。
本补充规定由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4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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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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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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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 彩色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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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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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入学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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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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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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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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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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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专四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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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专四通过时间 |
年 月 |
平均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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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专业学生中学业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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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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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专业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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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型 |
成绩推荐£ 破格推荐£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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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论文或著(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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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院负责人 签字、盖章 |
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